何战五律师亲办案例
假冒注册商标罪30天内成功取保
来源:何战五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31
浏览量:804

一,案情简介

2017年8月,王某某经人才招聘市场网站找到广州市某品牌鞋业贸易有限公司做客服跟单文员,负责公司在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的客服咨询及销售工作。2017年12月份,包括王某某在内的公司在岗31名员工及老板全部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拘留。涉嫌假冒两种注册商标,当场查获了上一年度和本年度的销售数据,合计非法经营数额390万余元。

二,律师工作

王某某家属通过熟人找到广州刑辩律师何战五,何战五律师第一时间内连续两次密集会见了王某某,通过两次会见已充分了解案情及王某某的工作情况,认为公安机关对王某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拘留是错误的。为此,何战五律师通过向侦查机关沟通反映,书面提出法律意见阐述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要求撤销案件并释放王某某。

具体律师工作如下:

1,两次密集会见王某某,多方位的了解本案的案情、王某某的工作情况,以及王某某的主观认识;

2,约见办案机关,与侦查机关见面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并陈述法律意见;

3,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的法律意见,阐述法律与事实,并明确要求撤销案件并释放王某某。

三,辩护要点

1,王某某主观认识上,不清楚在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品牌鞋存在假冒注册商标;

2,王某某没有参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只是负责电商平台的客服咨询、解答和销售工作。虽然,王某某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但主观上并非明知,所以王某某的行为也不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3,王某某通过正规途径入职该公司,该公司也是合法工商注册的企业,且每月领取的劳动报酬没有销售提成;

4,王某某入职以来,每日的工作均是面对电脑,所接触的公司产品(鞋)都是通过图片的方式,且公司仓库和物流都是在公司外面,无法接触和真实了解鞋子是否存在假冒注册商标。

综上,王某某的行为依法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当予以无罪释放。

四,案件结果

何战五律师通过多次会见,多次主动的与办案机关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虽然,过程艰难,意见也被当面拒绝,但辩护律师本着以专业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极致刑事服务的精神,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及书面阐述法律意见,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30天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4条的规定,以证据不足以逮捕,将王某某无罪释放。

附文书:

以上内容由何战五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何战五律师咨询。
何战五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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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何战五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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